行李延誤,損壞&遺失
資料時間:2025/05/15
行李延誤、損壞&遺失申告:
若發現行李遺失、遲延或損壞,應於出關前向機場行李服務櫃檯提出申告,以便於第一時間內尋回行李。如未於出關前提出申告,則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法定申告期限內提出:行李損壞 7天,行李未到、內容物遺失 21天(依照各航空規定自行李抵達日或應抵達日算起,或是隔日算起);另外以書面提出說明。
行李損壞:
航空公司或受理託運行李之各運送人雖善盡管理人之注意義務,仍不免損害的發生。航空公司於大多數場站皆有特約廠商負責到府收送、修繕行李之免費服務。若託運行李箱無法修復,航空公司將視該行李箱的使用情況予以賠償。
託運行李的賠償額度: